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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四川绵阳。

游仙区法院审理一起女子被狗撞到致残,向另一狗主人索赔 15 万元的案件。

2020 年 8 月 3 日,杜女士被一宠物狗撞倒,在现场拍下一条柴犬和一条拉布拉多犬的照片。

拉布拉多犬主人主动上前拨打 120 并垫付 5000 元医药费。

杜女士花费医疗费 2.6 万元并鉴定为十级伤残,起诉王女士索赔 15 万元。

对此王女士出具一份证据,显示 2020 年 8 月 5 日与同事看望杜女士时,杜女士指认将其撞倒的狗为柴犬而非王女士饲养的拉布拉多,王女士同事全程录音。

据红星新闻 2022 年 11 月 6 日消息,法院审理认为杜女士陈述前后不一致,不能证明自己受伤系王女士饲养的拉布拉多犬造成。

最终,判决驳回杜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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