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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月 23 日下午,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过表决,批准刘有仁辞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
任命刘辉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张翠玲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孔辉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雷婷婷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李柯帆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
免去丁维群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潘德金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
潇湘晨报记者章杨梓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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